公告日期:2017-08-12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7-077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称“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赵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具备公司对副总经理的专业、履历、经验等要求。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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