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6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6日上午10点在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53号洪山创业中心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程疆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24,000股调整为3,648,000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000股调整为34,000股,回购价格由45.38元/股调整为22.6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除游维平、颜圣佑、吴自强、洪国章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余11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上述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达到良好或以上标准,同意公司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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