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由于全球性公共安全事件影响,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投入有所提高,同时由于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原先设计的部分软硬件设备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因此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为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生产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减少部分“设备及软件购置款”,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