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证券代码:300565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I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77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31%,其中首次授予 9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9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额的 90.71%,预留授予 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额的 9.29%。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96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 159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
II
到 2024 年 4 月 22 日员工总人数为 909 人)的 17.49%,包括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预留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首次授予权益在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依次分别为 30%、30%、40%。若预留授予部分权益于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在预留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