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贝达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3 号)同意,
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38,621 股,发行价格为 98.8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999,913.43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叁元肆角叁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594,538.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5,405,374.7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0 年 11 月
2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8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新药研发及研发设备升级项目 112,674.73 74,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38,674.73 100,2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56 号)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 176,579,962.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正常运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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