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理工光科资讯
2024-04-24 17:38:1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 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267,5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2022年3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截至2024年3月 31日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1 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25,927.58 25,927.58 8,199.14

2 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 13,612.79 13,612.79 1,404.46

3 补充流动资金 1,775.05 1,775.05 1,778.64

合计 41,315.42 41,315.42 11,382.24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4月 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从招行银行武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从华夏银行
未来城科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
元已全部归还。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
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3.45%以及使用期 12 个月测算,预计将节约 690.00 万元的财务费用,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