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17
武 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
当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9 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 号公司 1号楼 1111 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山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4,806,25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6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9,300,1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9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506,0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66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3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6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08,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96%;反对
9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4%;反对 9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08,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96%;反对
9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4%;反对 9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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