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横河精密资讯
2024-07-24 1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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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4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横河精密)转来的贵所
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下发的《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奉悉。我们作为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回复的财务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及修改 楷体(加粗)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387.36 万元和 811.83 万元,2024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11.30%。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且金额较大。最近一年及一期,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394.12 万元和 1,299.72 万元,占比分别为 3.53%
和 7.81%,主要是原材料销售。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
19,074.52 万元、13,538.61 万元、16,419.95 万元和 5,454.88 万元,占营业收
入比例分别为 27.41%、20.27%、24.23%和 32.78%。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
额分别为 811.15 万元、1,116.73 万元、1,345.55 万元和 1,904.25 万元,主要
为购买原材料及设备的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195.28 万元、636.36 万元、1,039.13 万元和 1,549.06 万元,为预付设备款项;存货账面价值
分别为 20,864.24 万元、21,452.58 万元、19,644.02 万元和 20,385.18 万元。
2021 年末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5,535.64 万元、28,842.85
万元和26,947.2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69%、43.18%和39.77%,2022 年和 2023 年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 12.95%和-6.57%,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幅度或方向不一致。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 2 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3 处房屋为临时建
筑。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 4 项行政处罚,其中,2021 年 9 月和 2023 年 7 月,
因环保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环保主管部门分别处以 10 万元和 21.14 万元罚款。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上海星宁机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配件的销售,宁波市大贝电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下游客户经营情况、发行人产品销售结构和单价、成本变动情况、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等,说明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进一步说明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缓解或消除,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2)与松下电器、西禄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具体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采购、销售的真实性及定价公允性,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及判断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3)发行人开展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原材料销售的具体内容,采购原材料的同时销售原材料的背景,是否涉及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的背景,具体合作对象,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最近一期外销收入占比增长的原因,外销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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