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信材料资讯
2018-02-06 1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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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7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8-00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2018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曾燕云(以下简称“增持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增持人员已于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与李有明先生系夫妻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实施增持;



4、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日期 成交均价 成交股 占总股本比例 增持方式



(元/股) 数(股) (%)



曾燕云 广信材料 2018.2.6 14.79 50000 0.0259 集合竞价



董事



本次增持前,李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499,37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5.33%;李有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李有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9%。李有明、曾燕云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549,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559%。



二、增持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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