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ST农尚资讯
2017-12-05 11: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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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0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578 号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3
三、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78号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后附的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农尚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
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农尚环镜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
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农尚环境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鉴证报告 第 2 页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农尚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农尚环境公司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 第 1 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的要求, 本公司将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6] 1710 号文《关于核准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武汉
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3,276,836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9.06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0,888,134.16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
民币 41,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888,134.16 元,已于 2016
年 09 月 12 日全部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98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 8111501012700260192 29,888,134.16 20,023,154.38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698439952 30,000,000.00 3,970,676.07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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