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达威股份资讯
2018-09-10 18: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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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1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胡丹女士已于2018年8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136056

传 真:028-85328399

邮箱地址:dowell@dowellchem.cn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89号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胡丹女士简历
胡丹:女,199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今在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总经办行政专员、证券事务助理,胡丹女士已于2018年8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8-3A-132])。
胡丹女士目前持有公司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7%,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胡丹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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