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详细报道了达志科技(300530,SZ;前收盘价45.
倍特锐2025
2021-03-01 0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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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详细报道了达志科技(300530,SZ;前收盘价45.24元)蹊跷的化工贸易业务。7月16日晚,达志科技收到了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函。
记者了解到,深交所主要问询了达志科技与第一大客户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化工)及第一大供应商江苏保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华国际)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公司化工贸易结算方式是否存在变相占用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外,交易所也重点问询了达志科技与其第二大客户广州荣厚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厚商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达志科技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深交所下发问询函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达志科技的客户中冶化工与供应商保华国际的通讯地址、电话、邮箱地址相同,且两者均为贸易商。要求达志科技进一步说明,公司与中冶化工、保华国际签署合同、发货签收、收付款的具体日期、具体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说明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所处位置相同且同为贸易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7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3倍牛股达志科技的蹊跷贸易业务(二):最大客户与最大供应商年报通讯地址相同》的调查报道中就曾提出质疑,中冶化工与保华国际在工商局备案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相同,且遍寻地址均不见两家公司踪影。此外,记者也重点梳理报道了达志科技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之间“奇怪”的商业模式:在化工贸易业务上,达志科技是先预付账款给供应商,拿到化工产品后,再销售给下游的客户,客户以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向上市公司回款。在整个链条中,达志科技处于“弱势”地位。当时,记者也就中冶化工、保华国际存在的疑问,以及公司化工贸易业务的商业模式等问题致电达志科技寻求解释,最终未果。
7月16日晚,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中也提到,公司与中冶化工的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给供方,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0日”;而与贸易业务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则均为预付款结算。监管机构就此要求公司解释与中冶化工、保华国际之间交易结算方式形成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近两年贸易业务相关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及预付款商品到货情况,说明上述结算方式对达志科技现金流产生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与荣厚商贸存关联关系?
需要注意的还有,深交所在问询函中也要求达志科技解释,与荣厚商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每日经济新闻》7月6日发布的《3倍牛股达志科技的蹊跷贸易业务(一):2019年第二大客户指向“自己人”》调查报道中,就重点质疑了达志科技与荣厚商贸之间的关联关系。记者调查发现,荣厚商贸的工商注册地址上,实际上是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蔡志华配偶刘红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广州乐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田园)的办公室。而且,荣厚商贸与乐田园注册地址也相同,种种迹象表明,荣厚商贸背后有刘红霞参与管理,而达志科技却称荣厚商贸是非关联方。
7月16日晚,深交所要求达志科技补充披露,公司与荣厚商贸的历史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日期、成交金额、交易内容及发货签收、收付款的具体日期、定价情况及其公允性等,并结合荣厚商贸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内容、资金往来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与荣厚商贸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荣厚商贸是否具备还款能力,是否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并报备相关合同、收付款凭据、收发货凭据等。
达志科技在此前披露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中还透露,公司在2019年开展化工贸易业务中,佛山市扬特金属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民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为销售对象同时为采购对象。公司称与上述两个公司之间采购和销售的商品批次、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均有所不同,每次购销均为单独的贸易业务,是基于“价格优先”原则,具有商业合理性。7月16日晚,深交所对此要求达志科技补充说明,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的具体交易明细,并结合交易明细情况,具体说明上述两家公司同为销售对象和采购对象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还提出,要求审计机构也就达志科技的上述问题逐项认真核查并确认上市公司贸易业务的真实性及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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