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健帆生物资讯
2019-04-19 17:14: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4-19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9-057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帆生物”或“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2017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确定并通过考核的200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159.3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

(一)公司期权代码:036271;期权简称:健帆JLC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期分为三期,本次行权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额为159.3万份,涉及人数共200人。

(二)行权股票的来源: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结束后至2020年1月24日止。

(四)行权价格:34.19元/股。

若在行权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
相关合规性要求。

二、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行权期限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三、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
造成实质影响。

六、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