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健帆生物资讯
2019-04-11 20:42:25
  • 点赞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4-11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9-049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1,727.644万股的0.3818%;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帆生物”或“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为217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0人,公司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20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159.3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19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
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1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共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459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54元/股。
7、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实施分红派息,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的101万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1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