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求,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峰先生的简历如下:
李峰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丽珠集团丽珠医用生物材料厂、珠海丽拓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市场营销管理工作。2010 年进入本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曾先后兼任全资子公司北京戴博瑞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现北京健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创新发展事业部总经理,现兼任总裁办公室主任、血脂净化事业部总经理。曾获珠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兼任珠海市“创新珠海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持有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 300 万元份额,占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2.2%,折合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数量 12.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峰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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