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1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11月2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5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66元/股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0日。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性股票总数 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1 明小燕 副总经理、 9 5.06% 0.05%
董事会秘书
2 刘凯 副总经理 9 5.06% 0.05%
3 钟良伟 财务总监 5 2.81% 0.03%
4 肖顺英 副总经理 5 2.81% 0.03%
5 周富共 副总经理 5 2.81%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管理人员(90 145 81.46% 0.85%
人)
合计(95人) 178 100% 1.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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