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1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潜股份”)于2017年11月2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0元,募集资金合计22,312.5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3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62.50万元。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5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712.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6〕第5452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截至2016
年8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0,121,025.10
元,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70,121,025.10元。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该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7年11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2017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及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截至2017年11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126,435,705.10元,有60,840,347.76
元储存于专户未使用(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十二个月内仍有部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上市后,各区域市场开拓快速,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4,000万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87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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