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思软件资讯
2024-06-28 19:26:0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6-2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高菁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陈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航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潘琰女士(召集人)、林涵先生、陈航先生

提名委员会:林涵先生(召集人)、吴乐进先生、陈航先生

战略委员会:陈航先生(召集人)、刘少华先生、吴乐进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乐进先生(召集人)、潘琰女士、肖勇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少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肖勇先生、郑升尉先生、叶章明先生、林晓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林伟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伟平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林晓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晓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春贤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春贤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由基本年薪及年度奖金构成,具体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业绩效益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
生、叶章明先生、郑升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