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 “公司”)
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爱司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5,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 36,292,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907,5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6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16]13135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188,922,083.00元,两者差额
14,583元为深交所调整首发上市收费所致。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金额37,416,434.13元,截止2017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189,921.2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2,849,634.6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8,581,796.3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
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
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
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越秀支行”),上述三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
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甲方 乙方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招商银行 研发中心建设
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 120907413810303 44,338,096 项目
行
浦发银行 CTP设备生产建
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 82210155300001216 64,243,670 设项目
行
公司 兴业银行 391120100100134614 30.39 营销服务网络
越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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