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爱司凯资讯
2018-04-20 2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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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1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并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严格遵照执行。



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4)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落实。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所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部涉及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



(4)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5)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4家全



资子公司及1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杭州数腾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保利特



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爱数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为: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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