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孙筑平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
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孙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 64,356,480.65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64,247,849.76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424,784.98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57,823,064.78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27,086,565.84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80,000,000.00 元,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404,909,630.62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4,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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