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新光药业资讯
2024-04-21 15:36:5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拟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蒋源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选举邢潇琳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祝明女士、董事邢潇琳女士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