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SZ300518)$ 1、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10.5.2条、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