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你好,贵司2月份公告回购股份,请问已回购多少股份? 【答】
海波重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留意公司相关公告。¶¶2024-03-04 15: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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