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久之洋资讯
2024-04-24 19: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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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股票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16: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沈永良、王永新、余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哲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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