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4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
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等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4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8.46元/股在2017年4月1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4月17日
(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按照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于2017年4月19日(T 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 4月 19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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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