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1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4:00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公告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徐海江(持有公司7,938.0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24%)《关于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议案:《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增加的临时议案内容为:公司原预计于2019年9月1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提案人徐海江持有本公司3%以上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公司
时提案作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3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8年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原通知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8年9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8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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