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金冠股份资讯
2018-06-22 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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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3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4日,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汉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7号),核准公司向张汉鸿等12名股东发行35,979,2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0,8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29,099,87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33元,募集资金总额707,999,958.75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0,801,079.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7,198,879.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31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金冠电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金冠电气及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图隔膜”)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近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专户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以下简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鸿图隔膜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640188000021952。截至2018年6月2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鸿图隔膜实施研发中心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鸿图隔膜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8845651850。截至2018年6月2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鸿图隔膜实施锂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鸿图隔膜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鸿图隔膜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需通知华泰联合、国泰君安,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联合、国泰君安。鸿图隔膜存单不得质押。

(二)上市公司、鸿图隔膜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华泰联合、国泰君安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鸿图隔膜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泰联合、国泰君安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上市公司、鸿图隔膜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国泰君安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联合、国泰君安对上市公司、鸿图隔膜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上市公司、鸿图隔膜授权华泰联合、国泰君安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马腾、谢慧芬、忻健伟、余越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鸿图隔膜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鸿图隔膜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泰联合、国泰君安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上市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上市公司、鸿图隔膜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国泰君安。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鸿图隔膜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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