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冠股份资讯
2018-01-18 11: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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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8

证券代码: 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 2018-00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海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 9 时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3、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徐海涛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 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湖州金冠鸿图膈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金冠)

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金冠电气拟与湖州金冠另一股东吉林省金冠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投资”)向湖州金冠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

1,8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金冠电气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918万,

占比51%;金冠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882万,占比49%。 本次财务资助以借

款的方式提供, 该借款无利息,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期限不超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个月,借款期限届满,湖州金冠将一次性偿付此项借款本金。 公司及金冠投资

不向湖州金冠收取借款利息和任何费用, 无需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任何担保。本

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关联董事徐海江、郭长兴、徐海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徐海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聘任文聪先生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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