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7
股票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1 张汉鸿 2 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 吉林天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4 英飞尼迪吉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有限合伙) 伙)
5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6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
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7 广东国科蓝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8 吉林捷煦汇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合伙) 业(有限合伙)
9 深圳长润新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 李小明
11 王莹 12 柴梅娥
13 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
1 待定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1-2-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
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
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
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
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2
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交易对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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