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2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9-001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08号)核准,公司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依据公司直接定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400,000.00元。2016年4月20日收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出资方认购款264,4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000,000.00元后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39,400,000.00元,已分别存入本公司开设的以下账户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号602076660),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0,7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号610076660),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1,7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塘市支行(账号10527501040019888),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0,000.00元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三兴支行(账号802000052207688),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7,000,000.00元。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8,407,5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0,992,469.81元。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6]B0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9-001
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连同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塘市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三兴支行三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22,035,856.26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
602076660 PET瓶高速吹灌旋包装设备 11,733,494.8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生产项目
司张家港支行 610076660 二次包装系列设备生产项 10,245.04
目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塘 10527501040019888 技术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768,367.68
市支行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802000052207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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