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5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祥园路158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宏庆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0,471,49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0.7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400,9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9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70,5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599,4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89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28,9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79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70,59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0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4%;反对29,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9%;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90%;反对29,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0%;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0%。
(二)审议通过了议案《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0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4%;反对29,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9%;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90%;反对29,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0%;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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