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关于拟与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川金诺资讯
2021-11-09 19:15:30
  • 10
  • 30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1-10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23069 债券简称:金诺转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签订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与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拟于近日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拟发挥各自优势,在防城港市投资建设“5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 60 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10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1、签署时间:拟定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签署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5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
60 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


2、投资主体: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

3、项目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

4、项目用地:广西生产基地内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10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2、投资主体: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

3、项目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

4、项目用地:需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新的工业用地

(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以相关行政审批及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二)双方权利义务

1、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负责出资、建设、经营上述项目。

2、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在符
合国家产业投资政策的前提下,确立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前述项目的投资方并为其提供服务工作和优惠政策。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具体的合作方式尚未确定。本协议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签订后,如双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签订具体投资合作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具体投资合作协议内容、签订时间等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尚需取得能评、安评、环评等相关行政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未能取得相关批准,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实施。

4、本次拟投资项目受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本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待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协商确定后,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存在决策未获通过的风险。


如本次拟投资合作项目后续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