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0.79万股,回购价格为 6.61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所涉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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