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邑股份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3 号)核准,天邑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85.2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3,087,12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7,557,120.0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53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出具中汇会验[2018]065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910.31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1,640.2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40224002910005 募集资金专户 9,969,098.88 活期存
公司成都大邑支行 1717 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10501707708000 募集资金专户 35,328,831.37 活期存
公司大邑支行 00473 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1350100100032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成都人北支行 0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956550775 募集资金专户 1,104,230.03 活期存
大邑支行 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256558785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大邑支行
合 计 - - 46,402,160.28
三、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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