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昊志机电资讯
2019-02-12 1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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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2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一月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308号文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发行人”或“公司”)向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2,952,669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71,529,992.56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作为昊志机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南京证券”),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19年1月22日。本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8.24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2,952,669股,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号)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昌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数、认购金额如下表: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929,999.28 13,705,097
青岛昌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599,994.64 13,179,611
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9,999,998.64 6,067,961
合计 271,529,992.56 32,952,66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71,529,992.56元,扣除发行费用14,474,483.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7,055,508.91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总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7年9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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