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3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18年12月18日。
2、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为347.5万股。
3、 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为67名。
4、 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8.57元。
5、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
通股股票。
6、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要求。
7、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计划
占本计划拟授予
公告日
姓名 职位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
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童小晖 副总、董事会秘书 20 5.76% 0.20%
倪海龙 财务总监 20 5.76% 0.20%
陈平 副总 20 5.76% 0.20%
李俊 副总 20 5.76% 0.20%
林秀清 董事 15.5 4.46% 0.1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2人) 252 72.52% 2.50%
合计 347.5 100.00% 3.44%
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8、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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