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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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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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范永明,1967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
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市新区管委会、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无锡地铁集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近二十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现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无锡耐思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董事会上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范永明 6 1 5 0 0 否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类型

2023年2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日 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3年4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6 十三次会议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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