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债券代码:112539 债券简称:17温氏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7温氏02”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张数之外的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发行人”)发行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7温氏02”,证券代码“11253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0.0亿元,发行期限3+2年,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13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约定,召集“17温氏0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11:00-12: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温氏股份总部
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
(六)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7温氏02”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应回避: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超过10%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2、召集人聘请的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
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8年12月24日15:00时前通过专人、传真、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邮寄方式以债券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王超、裘索夫
邮政编码:100004
(2)发行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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