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温氏股份资讯
2024-11-22 1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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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
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8:40 在总部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1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任期届满,为
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温志芬、温鹏程、黎少松、梁志雄、严居然、秦开田、赵亮、温蛟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温志芬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温鹏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黎少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梁志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严居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秦开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提名赵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提名温蛟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任期届满,为
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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