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3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温氏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温氏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 年 6 月)》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召开“温氏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温氏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8:15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 9 号温氏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 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 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电子邮件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温氏股份总部)。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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