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独立董事欧阳兵2023年度述职报告
温氏股份资讯
2024-04-28 15: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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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独立董事欧阳兵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欧阳兵,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商研究院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11次董事会。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任职期间,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主持召开了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共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年度审计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其他履职情况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3)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财务、业务状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重点等进行了沟通
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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