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职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认为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3 年 8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召
开2023年半年度报告沟通会,详细了解了公司及行业的产能情况、债务结构、存货周转率、会计政策变化等情况,并重点关注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人数、结构、变化及审计流程等情况。
(三)2023 年 1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召开 2023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预沟通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项目组人员安排、审计风险领域、需要特别关注的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召
开 2023 年度报告沟通会,会议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等会计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五)2024 年 4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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