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温氏股份资讯
2024-04-28 15: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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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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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 2024-44
债券代码: 123107 债券简称: 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和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 2024 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情况
(一)目的:为了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价值,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在额度
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
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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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品。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
短期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产品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灵活。
(四)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未占用募集资金及公司正
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六)投资期限:单项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关联关系:公司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
在关联关系。
(八) 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 600,000 万
元额度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林建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
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运营部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
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九) 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2、风控措施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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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财务运营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相关风控
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3)公司财务运营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
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
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 5)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
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
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十一)信息披露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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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
高余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
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将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达到股东
大会审议标准时,公司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进行确认。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详细情况。
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可滚动
使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
序符合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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