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16,144.42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411,983,855.5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54 号《认购资金实
收情况验资报告》审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231 号《关于同意江西富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79,191,64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2.68 元/股,共募集资金 1,004,149,995.2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扣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85,933.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364,061.67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08 号验资报告,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3,688,440.27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66,871.18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 3,755,311.45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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