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1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后认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与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我们同意公司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与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之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公司从自身以及中科惠软的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许 亮 王 玥 程丽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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