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0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一八年六月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背离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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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市申请事宜。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发行对象不超过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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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号 金额
1 陈巴尔虎旗中国草原产业集聚区PPP项目 83,848.42 45,000.00
2 泸州学士山市政道路及公园绿化旅游建设EPC项目 124,400.00 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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