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5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7-17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取消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王迎燕女士作为本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于2017年11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发
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
三)下午15:0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科教软件园B区3号楼美尚生态三楼会议室召
开。董事长王迎燕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5:00至2017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322,094,6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74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0人,持有
或代表的股份数为321,123,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13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971,0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15%。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选举王迎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1,133,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1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93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292%。
1.02选举徐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1,133,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1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93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292%。
1.03选举潘乃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1,133,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1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93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292%。
1.04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1,133,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01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93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292%。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选举王少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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