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谭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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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2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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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7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谭巧云)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4 次,
均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就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于《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财务信息更
正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主持召开一次审计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概况,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监督执行。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履职以来,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来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一次列席股东大会,并通过现场调查、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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