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合科技资讯
2017-03-21 19: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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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2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52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48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09,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30,025,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574,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0028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报告期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819.86万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159.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于2016年1月18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单位: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01618998 募集资金专户 1,593,249.70



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 (活期)



合计 -- -- 1,593,249.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18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6]第1-00043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截止2015年11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3,006,318.37元。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3,006,318.3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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